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6日 21:21
关于第十二届全运会足球项目
报名、资格审查及公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办公室、足球管理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运动会竞赛总规则》和《第十二届全运会足球竞赛规则》的有关规定,为做好第十二届全运会足球项目组织工作,现就全运会足球项目报名、资格审核和宣传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比赛项目
十二运会共设4个比赛组别全运会足球比赛要求,分别为:男子足球20岁以下年龄组、男子足球18岁以下年龄组、女子足球成年组和女子足球18岁以下年龄组。
二、参与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运会竞赛总规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行业体育协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为参赛单位,均可报名参加男子、女子年龄组的比赛。
3. 运动员资格
(一)报名参加男子20岁以下年龄组的运动员,须为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名参加男子18岁以下年龄组的运动员,须为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199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加比赛。
(二)女子成年组报名运动员不限年龄;女子18岁以下组报名运动员须为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运动员。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三)运动员参赛资格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运会总规则》和国家体育总局《国家运动员注册及交流管理办法》、中国足协关于运动员注册、转会的有关规定。
(四)运动员须持有中国足协认可的有效《足球运动员注册、转会、参赛资格证明》和本人二代身份证。男子足球运动员须通过骨龄测试。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运动员须持有香港、澳门和中华台北足协颁发的注册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护照。
(五)未能通过中国足协组织的骨龄测试的男运动员,可以依据运动员当时测量的实际骨龄值全运会足球比赛要求,报名参加与其实际骨龄值对应年龄组的比赛。
(六)一名运动员不得同时代表两个单位参加比赛,也不得代表一个单位参加两个不同组别的比赛。
(七)运动员交流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第十二届全运会运动员代表资格规定》和《关于印发第十二届全运会高尔夫球、橄榄球运动员注册办法及延长足球运动员注册时间的通知》的有关要求进行,各参赛单位应于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运动员交流工作。
(八)如运动员按照《中国足球协会运动员身份及转会规定》的有关规定转会至其他协会,且两协会在转会协议中明确约定该运动员可代表原转会协会(或省体育局)参加第十二届全运会的,请在报名表中注明现注册的协会,并在中国足协进行资格审核时提交相应的转会协议复印件。
四、申请与注册
(一)根据全运会足球竞赛规则,每个参赛单位每组可报名1名专职领队(负责全队体育纪律)、3名教练员、1名医生、40名运动员(其中守门员不少于3名)。凡报名并符合资格要求的运动员,均可参加所报名组别各阶段比赛。
(二)为保证各参赛单位报名运动员资格符合相关要求,报名分为预先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
(三)预先登记
1.提交截止日期:2013年1月30日之前。
2、填写《第十二届全运会运动员报名汇总表》,可报送各参赛年龄组不超过50名运动员名单进行资格审核,汇总表请加盖体育局印章后传真至中国足协报名处()。同时请将电子数据表发送至中国足协报名信息系统。
3、请各参赛单位选派代表全运会足球比赛要求,于报名截止前、规定时间内(另行通知)携带已注册运动员二代身份证(原件)及运动员《足球运动员注册、转会、参赛资格注册证明》到中国足协注册处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参赛条件的运动员参赛证件,我中心将加盖全运参赛印章。
4、为便于比赛期间网上公布及运动员核实,请各参赛单位在报名时同时提交电子报名表(见附件1),表格内须包含参赛运动员近期(六个月内)正面免冠白底电子照片一张(规格为宽413像素、高531像素),发送至:。
(四)正式登记
1、报名截止日期:2013年2月6日前,请各参赛单位严格遵守报名时间,按时提交纸质报名表,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各单位须认真逐项填写中国足球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足协”)统一报名表,一式5份(请参见附件2,表格电子版可在中国足协官网下载),并须加盖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行业体育协会或代表处公章和医疗章(二级甲等以上医院)。
3、纸质报名表需先传真后,原件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东久大厦A座中国足协竞赛管理部(邮编:),联系人:何超;电话:;传真:。
4、正式报名为一次性报名,报名表一经确认,不得更改,名额未满不得补报。参赛运动员名单应与各单位向国家体育总局第十二届全运会网上报名系统报送的名单一致。
5、报名表格不齐全、未提供电子版照片或不符合要求的,将被视为报名表格不合格。
6、各参赛机构应保证参赛运动员身体健康并符合参加足球比赛的相关医疗要求,并须为参赛运动员办理比赛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保险有效期应覆盖全运会各阶段。
五、资格审查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要求,我中心将成立“十二运会足球运动员资格审核组”,全面负责全运会足球项目运动员资格的审核工作。主要职责为:负责对各参赛单位向中国足协报送的报名信息及参赛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对有争议的参赛运动员进行资格评审;对比赛期间参赛运动员的参赛资格进行审查和监督;对确认不具备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向国家体育总局报送报告。
6. 资格披露
(一)我中心对正式注册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复审后,将参加全运会运动员相关信息在中国足协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时间:2013年2月18日至25日。
(二)公示期间,如对各队运动员参赛资格有异议,可进行举报。举报须以实名方式进行,并提交相关信息和详细书面材料。举报材料请传真或邮寄至我中心竞赛管理部。
(三)经核实,举报属实,认定运动员不具备比赛资格,撤销其比赛证书。
七、争议解决
若对运动员代表资格存在争议,由“十二运会足球运动员资格评审组”负责组织具体核实确认,必要时提交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进行最终仲裁。
请知悉。
附件1--足球项目报名须知
附录2-足球报名表
足球中心
2013 年 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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