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足球项目参赛报名、资格审核及公示等事项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6日 15:3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运动会总竞赛规则》和《第十三届全运会足球竞赛规则》的有关规定,为做好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以下简称全运会)足球比赛的组织工作,现就全运会足球比赛项目报名、资格审核和宣传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比赛项目

全运会足球项目共设4个竞赛组别,分别为:男子足球20岁以下年龄组和18岁以下年龄组,女子足球成年组和18岁以下年龄组。

二、参与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运动会竞赛总规则》规定的参赛代表单位,可以报名参加男、女各年龄组的足球比赛。

三、运动员资格

(一)运动员注册、交流和参赛资格应当符合总规则和国家体育总局关于第十三届全运会运动员代表资格的有关规定,并按照《足球中心关于第十三届全运会足球运动员注册、交流和参赛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足发[2014]99号)有关要求执行。

(二)报名参加男子20岁以下年龄组的运动员,出生日期须为1997年1月1日(含)以后,200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运动员不得报名;报名参加男子、女子18岁以下年龄组的运动员,出生日期须为1999年1月1日(含)以后,200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运动员不得报名;报名参加女子成年组的运动员,出生日期须在2001年1月1日以前。

(三)运动员须持有中国足协认可的有效《足球运动员注册、转会、参赛资格证明》及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报名参加男子20岁以下组和18岁以下组、女子18岁以下组的运动员须通过骨龄测试。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运动员须持有香港、澳门和中华台北足协签发的注册证明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护照。

(四)一名运动员不得同时代表两个单位参加比赛,也不得代表一个单位参加两个不同组别的比赛。

(五)各参赛单位有责任确保参赛运动员代表资格符合规定。确认运动员能否代表单位参赛,主要依据《第十三届全运会足球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和《第十三届全运会足球运动员交流协议》(如有交流),以及运动员2014年至2017年全运会报名期间(首次报名除外)在中国足协的报名备案情况。如运动员代表资格有争议,中国足协将暂时不受理该运动员报名,待争议解决后方可受理报名。

四、注册

(一)根据全运会足球竞赛规则,每个参赛单位每组可报1名专职领队(负责全队体育精神和纪律)、4名教练员、1名医生、40名运动员(其中守门员不少于3名)。参赛队主教练为外籍教练的,可加报1名翻译。凡已报名并符合报名条件的运动员,均可参加其报名组别各阶段比赛。决赛阶段报名官员人数按全运会竞赛规则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二)注册要求

1.申请截止日期:2017年2月15日之前,逾期将不再接受申请。

2、参赛单位须填写《十三运会足球比赛报名表》和《十三运会足球项目公示表》(见附件1、附件2,表格电子版可在QQ“CFA报名工作组”或中国足协官网本通知附件下下载);

3. 报名为一次性报名,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如名额不足,则不接受额外报名。

4、报名表须逐项填写,并由参赛单位体育局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报送中国足协。如报名表内容不齐全、未加盖公章、无合格体检证明、公示表内电子版照片(近期2寸白底彩色正面证件照,像素高600×宽428)不符合要求,将视为报名表不合格;

5、各参赛单位应确保参赛运动员身体健康,经体检合格,符合参加足球比赛的相关医疗要求,为参赛运动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意外医疗保险全运会足球比赛要求,保险有效期应覆盖全运会各阶段;

6、请各参赛单位代表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持纸质报名表、运动员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运动员《足球运动员报名、转会、参赛资格登记证》到中国足协报名处接受资格审核。我协会将在符合参赛条件的运动员参赛证上加盖全运会资格印章。为节省现场审核时间,各参赛单位请将加盖印章的《十三运会足球比赛报名表》扫描件,将《十三运会足球项目宣传表》word版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中国足协竞赛部报名处(电子邮箱)。

五、资格审查

中国足协将成立“十三运会足球运动员资格审核组”,全面负责全运会足球项目运动员资格审核工作,对各参赛单位向中国足协提交的参赛运动员报名信息及参赛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对有争议的运动员进行资格审查,在比赛期间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核监督,负责对确认不具备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向国家体育总局报送报告。

6. 资格披露

(一)协会对报名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初审后,将在中国足协官方网站上公布参赛运动员相关信息。公布时间:2017年2月18日至24日。

(二)公示期间,如对各队运动员参赛资格有异议,可进行举报。举报须实名制全运会足球比赛要求全运会足球比赛要求,并提交相关信息和详细书面材料。举报材料请传真( )或邮寄至中国足协竞赛部。

(三)经核实,举报属实,运动员不符合参赛资格要求的,将吊销运动员参赛证,取消其参赛资格。对违规运动员和单位,将按照中国足协有关规定追加处罚。

七、争议解决

若对运动员代表资格存在争议,将由“十三运会足球运动员资格评审组”负责组织具体核实确认,必要时提交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进行最终仲裁。

请知悉。

中国足球协会

2017 年 1 月 5 日

———————听中国足球俱乐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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